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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席上的劉年夫。通訊員供圖
  劉年夫稱要在庭審程序上為同類案件提供一個審理範本
  ■新快報記者 黃瓊 郭海燕 通訊員 龔德家 楊曉梅
  時隔多年,廣州市中院院長劉年夫再度穿上法袍,敲起法槌,當起了一名普通的審判長。昨日上午,在法官劉年夫的“主持”下,一起因情感糾紛引發的故意殺人案在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這是劉年夫今年審理的第二宗案件,他笑言還要繼續辦案“超額完成任務”。
  “卡司”強大:院長審案副檢察長公訴
  配合院長參與庭審的“卡司”陣容也非常強大,審判員彭亮是有著十多年審判經驗的資深刑庭法官,廣州市檢察院派出由副檢察長王健“領銜”的公訴團隊,另外,該案還配備了三名書記員。
  據起訴書顯示,這是一場求愛不成反生恨的悲劇,同為廣東省樂昌市90後青年,小東因一直追求小娟不成,為泄憤,持水果刀朝小娟頸面部捅刺,致小娟當場死亡。
  現場煙頭、血衣、勘查筆錄等證據一一通過投影儀展示,雙方唇槍舌劍你來我往……庭審一直持續到下午近1時才全部結束。
  院長親自寫判決書做“示範樣本”
  庭後,略顯疲憊的劉年夫接受了新快報記者的採訪。
  “有壓力。”劉年夫直言,多年前,其曾擔任廣東高院刑一庭庭長,並擔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審案並不多,一般為二審案件,也多為書面審理,“像這樣開庭,是個新課題”。
  實際上,今年5月,劉年夫已經辦理了一宗搶劫殺人案——孫子入室盜竊奶奶財物被髮現,將奶奶殺害,社會關註度頗高。通過庭審,他親自撰寫審理報告、判決書,向審委會彙報案情等。
  他告訴記者:“我希望每一個審委會委員都有將案件辦成精品的意識,在庭審程序上為同類案件審理提供一個示範樣本”。
  院長有任務,一年要審2個案件
  據瞭解,為落實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推進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廣州中院在今年4月18日就印發了《關於各業務庭及審判執行人員年度崗位辦案任務的規定》,當中明確公佈了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年度辦案任務,並明確規定要將其納入年度工作考評。
  “院長一年審案2件、副院長4件、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8件、庭長12件、副庭長24件……”劉年夫介紹,一般領導參與審理的案件不分類型,主要根據其此前工作經歷及業務專長,選定類型後隨機分配,“我今年應該會超額完成,我還會辦案的。”劉年夫笑言。
  “以往審判委員會成員評議案件是聽取經辦法官彙報,現在我們自己主持庭審,更加有利於落實‘讓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的司法改革要求。”劉年夫說。
(原標題:中院院長著法袍敲法槌“升堂”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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