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記者 李東華 實習生 張飄飄
  發生在去年11月24日的“松江殺嬰案”,於昨天下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殺害嬰兒的伯母雷某當庭認罪,承認因不滿婆婆對自己不公而起害心。
  因家庭矛盾拿被害嬰兒撒氣
  庭審於13點30分開始,但開庭前半個小時,被害嬰兒的母親已泣不成聲地出現在法庭門口。法庭內座無虛席,被告席上的雷某身著條紋外套,始終低著頭。
  公訴機關指控,雷某因嫉恨婆婆張某,而遷怒於被害嬰兒馬某。2013年11月24日上午,雷某趁家人不備之際,將在家中客廳里嬰兒推車內的馬某,抱至衛生間圖謀加害,適逢馬某的祖父來到客廳,因擔心馬某發出聲響驚動他人,雷某即用手捂壓嬰兒的口鼻直至其窒息死亡,並將死嬰藏匿於洗衣機內。
  當日下午,雷某將死嬰分屍後放於衛生間下水道伺機拋屍匿跡。至被害時,馬某才出生3個月26天。公訴機關認為,雷某故意殺死嬰兒,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當被問及對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意見時,雷某未表示異議。在雷某講述分屍過程時,旁聽席上的孩子母親臉色慘白,幾次暈死過去,最終被攙扶著暫時離庭。
  案發前一周激烈爭吵成導火索
  雷某,1991年出生於四川,與安徽的婆家一起在上海生活。夫妻倆同公婆以及弟弟弟媳同住在松江區一幢樓的兩個相鄰房間,其中案發的102室是公婆用來做早餐生意的店面。庭上,雷某供述自己與婆家愈演愈烈的家庭矛盾是這場慘劇的導火索。
  馬家兩兄弟先後成婚,雷某結婚時馬家給了4.6萬元的彩禮,而弟媳結婚時的彩禮有10萬元,這成倍的差距讓雷某心裡很不平衡。
  “結婚前公公說了兩個兒媳都一樣,結果因為我不是他們安徽本地人,所以就差了這麼多。”法庭上雷某說起彩禮的事仍然有些激動。為此,雷某經常跟丈夫抱怨,和婆婆爭吵,對弟媳也有看法。
  在雷某的心裡,公婆一直偏袒弟媳,供述時,她不只一次地強調:“他們什麼都向著她,家務不做也慣著她。加上她生了兒子而我生的是女兒,就更加區別對待了。”
  案發前一周,雷某和婆婆為了一雙鞋子發生激烈的爭吵。雷某稱,自己出於孝心給婆婆買了雙鞋,可婆婆偏當著她的面說小媳婦也給她買了鞋,還說了句讓雷某感到非常委屈的話:“買鞋又沒花你的錢。”這一吵,直接誘發了之後的慘劇。
  原本只想“打幾下”,不料將他捂死
  “我就想打他幾下,揪他幾下,消消氣。”去年11月24日,雷某正在店里喂女兒吃飯,看著嬰兒車裡正在熟睡的侄子,頓時萌生了一個念頭,把對婆婆的氣撒在孩子身上。雷某將孩子抱到衛生間,不一會兒,公公回來了,孩子哼哼了一下,雷某情急之下捂住了孩子的口鼻,並貼著門聽公公的動靜,全然不顧掌下在動的孩子。三五分鐘後,孩子不動了。
  “我發現寶寶不動了,覺得可能是被我捂死了,當時就慌了。”雷某說,慌了神的她將孩子放入了平時家裡沒人使用的洗衣機內,故作鎮定地出了衛生間。
  弟媳發現兒子不見後急忙報了警,在警察詢問過程中,雷某一直堅稱自己沒有看到過孩子。由於怕警察最終在洗衣機內找到孩子,決定將孩子的屍體扔出去。於是,她殘忍地將孩子分屍後裝進3個袋子藏好。由於周圍都是警察,雷某不敢將屍塊拿出去,又將裝有屍塊的袋子放進了洗衣機直到孩子的母親發現。
  在最後陳述中,雷某表達了內心的懺悔:“我不是故意要殺死寶寶,希望他們可以原諒我,真的很對不起,我也非常地後悔,我願意接受法律的製裁。”
  法院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判決。
  [庭審對話]
  審判員:你當時發現孩子不動了,有沒有想過去救?也許孩子只是暈過去了,如果去救的話可能還有希望活過來。
  雷某:我當時很害怕,覺得可能已經死了,什麼都沒想就只顧害怕了。
  審判員:塑料袋裝不下孩子為什麼就想到分屍這麼殘忍的手段,而不是找更大的袋子?
  雷某:當時沒想這麼多。
  審判員:從案發到被髮現的三天里,你有沒有想過要向警方坦白?
  雷某:我知道說了肯定要被關起來,女兒還這麼小,所以我不敢坦白。
  審判員:被你殺死的嬰兒比你女兒還要小,你怎麼想?
  雷某:我很害怕,很後悔。
  審判員:為什麼要分屍?有這麼大的深仇大恨嗎?
  雷某:(長時間的沉默,啜泣。)  (原標題:松江殺嬰伯母 當庭表示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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