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
  □韓世同
  昨日報載,廣州政府部門要求開發商在樓盤拿預售證時需承諾不搞“雙合同”,若違反承諾將受到行政處理,這是政府部門首次明確“雙合同”違法。
  看到這一報道我頗感意外,因為目前政策環境已經明確,應該不會再繼續要求制定房價控制目標等不切實際的做法,政府部門似乎沒有必要繼續採取所謂的房價價格指導。其實,只要放開“限價、限售和限簽”,“雙合同”自然就會消失,因為沒有存在的必要。
  事實上,“雙合同”的出現是政府“三限”的結果。因為政府去年為了達成房價控制目標,採取了一系列行政干預的措施和做法,對高端樓盤實行限售、限價、限簽等政策。
  不過,這樣的措施和做法,可以說連“治標不治本”都算不上,只是因為怕房價漲得過高被問責而採取的“數字游戲”。事實也證明,這些措施很難對控房價起到實質性的作用,只能在錶面上將房價統計數據人為地壓低,而實際上房價根本就沒有降。
  往深一層說,此舉也是涉嫌違反合同法的。因為政府在土地出讓時並沒有規定要限房價,只是臨時為了達到控制房價的目標而硬性規定和要求開發商限價銷售。現在,既然“三限”有可能面臨解除,為何還要多此一舉地將“雙合同”明確為“違法”呢?既然“雙合同”是違法的,直接給予行政處罰即可,還有必要簽承諾書嗎?
  地方政府其實對於控房價並不積極,因為房價如果真的降下來,地價就無法抬高了,甚至有可能賣不出去。2011年底就是因為樓市成交不好,廣州南站推出31幅住宅和商業地塊,雖然起價僅5000元-7000元/平方米,結果卻不得不全部收回。
  而現在一些地方政府一方面在限房價上大做文章,另一方面卻不斷炮製天價地王。去年和今年初已經製造了多幅“地價比房價還高”的地王,尤其是今年房價已經開始出現鬆動,成交已經大幅下滑的情況下,廣州仍然令人費解地拍出幾幅天價地王。例如,廣鋼新城的地王樓面地價高達2.3萬元/平方米,而周邊的房價帶裝修也才賣到這個價位,還不是很暢銷。
  之所以認為限制“雙合同”的做法值得商榷,還因為這樣的承諾幾乎毫無作用。因為,開發商輕而易舉就可以將其化解於無形。開發商可以承諾不簽“雙合同”,但只要沒有規定商品房不能“裸賣”,就不能阻擋“雙合同”的出現,開發商只需委托裝修公司簽裝修合同即可,這樣政府有關部門就難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了。倘若政府部門連這樣做也不許可,那開發商就只好鋌而走險,違約高價賣樓或陽奉陰違。
  我認為,樓市“雙合同”解鈴還須系鈴人。只要收起政府“有形的手”,市場“無形的手”就會自然讓“雙合同”現象消除。
  (作者是知名房地產專家)
  韓世同  (原標題:樓市“雙合同”解鈴還須系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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